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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大学第十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编辑: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5-03-31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经学校研究,拟定于4月中旬召开河北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推进学校建设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面向全校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

一、总体要求

教代会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教代会提案是推动学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教代会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切实担起政治责任,指导做好提案工作,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筑牢坚实政治基础。分工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完善联系沟通机制,提高提案质量,加强办理实效,确保办理效果,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全体教职工代表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了解和充分反映全校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提出高质量提案,为学校发展出谋献策。

二、基本原则

代表性:提案“一事一案”,1名教职工代表提出2名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方为有效。代表提出提案前,须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

全局性:提案要能够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提出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助于促进学校工作。

可行性:提案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在学校的职责和能力范围之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内容

代表围绕我校改革、发展主要任务,从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工作、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撰写提案内容。

下列内容不作为提案内容: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提供线索的问题。

4.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问题。

5.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6.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需在20254月1日至4月6(截止到4月6日晚22:00)期间,登录学校OA系统,在“新建事项”栏目中点击“教代会提案审批”进行提案填写提交

联系电话:5079466



党委办公室   校工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