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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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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22 点击:

    各分工会:

    三年来,校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双一流”建设中心,服务教学科研大局,在组织教职工、引导教职工、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基层工会组织中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利于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全面建设,提升基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利于积极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把党的群众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从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奋力开创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二、申报评选对象

    1、根据《河北大学分工会“教工小家”考核评估标准》,已评比出2021-2023年度工会“模范”、“先进”教工小家(具体选结果详见附件1);

    2、优秀教职工社团的推荐申报对象为我校各教职工社团;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原则上在获得“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工会干部中推荐;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是分工会工会干部、各分工会中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模范教工小家、先进教工小家评选条件

    1、重视自身建设。分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较好,各项日常工作和活动制度健全,各项基础工作扎实,能够及时发展工会会员,按时收缴工会会费;

    2、有效服务职工。积极发挥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用,认真听取职工日常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排忧解难,职工小家活动经常、温馨和谐;

    3、日常工作活跃。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协助本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文化、政治、业务学习。

    (二)优秀教职工社团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河北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社团章程。

    2.社团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积极发展会员,社团规模不断壮大,活动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

    3.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可以充分展现我校教工的风采,促进广大教职工的交流。

    4.主动开展活动,承担全校性重大赛事,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应为我校分工会工会干部(指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善于团结同志,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

    3、应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团结和带领工会其他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会工作。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熟悉工会业务,政治业务素质强。

    2、积极参与院校两级工会活动。

    三、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获得“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中进行,每个获奖分工会推选1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出10名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2、工会优秀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为:70人以下单位1个;70人及以上,100人以内单位2个;100人及以上,200人以内单位3个;200人及以上,300人以内单位4个;300人及以上单位6个;各教职工社团协会11个,共评出85名工会优秀积极分子。(详细指标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各分工会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支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确保评选质量;

    2、获得“模范教工小家”和”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填写《2021-2023年度模范、先进教工小家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

    3、申报“优秀教职工社团”的教职工社团,填写《2021-2023年度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

    3、各分工会组织本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2021-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附件5,一式一份)、《2021-2023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6,一式一份);

    4、学校工会将在全面审核候选单位和个人材料后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选;

    5、各分工会于 12 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主楼1218室),电子版发至xgh1218@126.com。

    五、 表彰奖励

    拟于2024年1月对基层分工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1:2021-2023年度工会模范、先进教工小家评比结果

    附件2:2021-2023年工会先进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1-2023年度工会模范、先进教工小家推荐表

    附件4:2021-2023年度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表

    附件5:2021-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6:2021-2023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河北大学工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