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两年来,我校各基层分工会和工会工作者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开展各项工作,在组织教职工、引导教职工、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基层工会组织中开展评选“模范、先进教职工小家”和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模范、先进教职工小家”和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活动,有利于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全面建设,提升基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利于积极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把党的群众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从而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学校事业科学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奋力开创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二、申报评选对象
1、“模范教工小家”的推荐申报对象为我校各分工会;
2、“先进教工小家”的推荐申报对象为我校各分工会;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各分工会工会干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是各分工会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模范教工小家、先进教工小家评选条件
1、重视自身建设。分工会组织自身建设较好,各项日常工作和活动制度健全,各项基础工作扎实,能够及时发展工会会员,按时收缴工会会费。
2、有效服务职工。积极发挥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用,认真听取职工日常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排忧解难,职工小家团结友爱、温馨和谐。
3、日常工作活跃。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协助本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文化、政治、业务学习。
各分工会按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填写《模范、先进教职工小家自评表》,校工会将根据自评表填写情况对分工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模范教工小家、先进教工小家进行认定。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应为我校兼职工会干部(指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善于团结同志,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
3、应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团结和带领工会其他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熟悉工会业务,政治业务素质强。
2、积极参与院校两级工会活动。
三、评选范围与要求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原则为:每个分工会推选1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由校工会根据各院推荐人选的相关工会工作业绩,依据文件《河北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精神,评选出不超过20名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2、工会优秀积极分子评选工作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评选名额分配为:70人以下单位1个,70人及以上,100人以内单位2个,100人及以上单位3个。(详细指标见附件3)
3、各基层分工会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 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四、评选程序
1、各基层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
2、学校工会将在全面审核候选人的材料后确定先进人选;
3、申报“模范教工小家”和”先进教工小家”的分工会《河北大学工会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4、各基层分工会填写《河北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附先进个人近两年来的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5、各基层分工会于12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h1218@126.com。
五、 表彰奖励
拟于2019年12月对基层分工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1:河北大学工会模范、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及自评表
附件2:河北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3: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