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发扬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光荣传统,推动“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办字〔2009〕101号)、《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九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保工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河北大学工会从即日起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多渠道筹集帮扶救助资金,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让困难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参与对象和交费标准
我校在岗职工,均可由所在基层分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活动。本期活动互助金缴纳标准为:50元/人。
三、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职工家庭给予救助:
(一)参与职工在活动当期内,经省内外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二十五种重大疾病(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的,给予患者职工本人1万元救助,其住院治疗阶段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含5万元)按医疗费用总额的5%给予追加救助,追加救助不超过2万元。患病职工当期内只救助一次。
(二)患其他疾病(含非首次确诊二十五种重大疾病)的参与职工,活动当期内在省内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总费用达到8000元以上(含8000元),按照住院总费用的8%给予救助。每期救助为一次住院费用,救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参与职工因病猝死,给予一次性5000元定额救助。
(四)参与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未满18周岁及超过18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活动当期内首次确诊患二十五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定额救助。参与职工的直系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首次患二十五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给予2000元定额救助(父母是在岗职工,或因患大病救助过的不再救助;多子女参加活动的,由一人申请)。同一病种不重复救助。
(五)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活动当期内患病住院的,市、县工会根据一日捐资金及困难职工管理权限,分别开展专项救助活动。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患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参与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申请救助时,应填写《“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省内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首次住院诊断证明、首诊病例(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报告、病理报告或确诊报告、化验单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救助直系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时,需提供患病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基层工会开具的关系证明及配偶的未就业证明。
急性心肌梗塞须提供首次发病时的全部心电图和心肌酶、肌钙蛋白化验单;慢性肾功能衰竭须提供透析前病情分析及相关化验单;脑中风、脑出血后遗症患者需提供半年后的复查报告。其他认定有关重大疾病的证明资料。
患其他疾病、非首诊大病的参与职工申请救助应填写《“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各一份。
(二)核实。校工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基层工会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由校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上级工会组织审批。
(三)审批。上级工会收到基层或下级工会上报的《保定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查,同意的即给付救助金,不同意的要及时告知理由。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会员中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争取使人人都参与到这次互助活动中来,确保参与职工达到职工总数的80%以上。
(二)各分工会要认真学习市总工会有关文件,并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教职工,提醒符合条件的受助教职工及时按程序申请救助,缓解家庭困难。
(三)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捐款交工商银行(北院门口东侧)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大学委员会0409002009300081159帐号,并将银行回执和《保定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参与职工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第19页)送至校工会121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gh1218@126.com邮箱。联系电话:5079466
校工会
2020年5月6日
附件: 保工办发[2020]8号关于开展第九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