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河北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三、河北大学教职工排球比赛组委会
主任:陆军
副主任:李久龙 马天龙
委员:苏景强 王 芳 于泽 刘栓虎
四、竞赛组:刘栓虎 孙 萌
五、场地器材组: 潘 克 杨志新
六、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陈彦卿
裁判员:李素玲 孙 静 耿春玲 高俊敏 张艳霞 甘海霞 吕 旭 张 晟
贾卫国 苍金户 马国震 齐 林 梁晓坤 杨志新 徐妍华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2、2016年采用甲乙级分级赛,即:2016年甲级队及乙级队前两名,其他运动队为乙级队。
甲级队男女各10个队,抽签分A、B两个小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进行,取小组前两名,小组第五名降级;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两名A、B组交叉赛,胜队争一、二名,负队争三、四名。奖励前四名,并为前三名发放奖牌。
乙级队男队18个队、女队14个队,抽签分为A、B、C、D四个小组。比赛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进行,取小组前两名;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两名A C、B D区进行交叉赛,取获胜队;第三阶段的比赛按A C、B D区进行半决赛,第四阶段进行决赛,决出1—4名给予奖励,前两名晋升为甲级队。
3、比赛采用三局二胜的每球得分制。前两局25分,第三局15分,获25分或15分并领先两分为胜,无最高分限。在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双方交换场地。每局每队允许有一次暂停。不设自由人。
4、甲、乙级队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胜队名次列前。若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C值办法决定名次,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则采用计算Z值办法决定名次,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八、比赛时间: 自4月20日至4月28日。
九、比赛地点:北院排球场。 场地由东至西依次为南1、2、3、4、5场地,北1、2、3、4场地。男队场地为北1、2场地,南1、2、3场地;女队场地为南4、5场地,北3、4场地。
十、注意事项
1、以分工会为单位,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12人。队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队员必须是在编教职工正式工会会员(包括入会合同工、临时工),身体健康。
3、各参赛队必须按日程表中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赛场,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未到赛场的队无论任何原因均视为弃权
4、各参赛队员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如有争议,资格问题由校工会调查解决;比赛中的问题由裁判长和组委会解决。
5、如因下雨或其它情况变故,由组委会竞赛组决定比赛日程顺延或变更。
6、比赛中,双方各出一名记分员负责成绩记录。比赛结束,双方队长签字,及时将记录表交裁判员。
河北大学工会
2017年4月15日
附件:2017年教职工排球比赛秩序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