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推选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科文卫工〔2017〕 5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以往工作惯例,评选范围确定为2016年度保定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经择优评选,拟推荐花强为“河北省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人选。
现对以上拟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纪检委。
联系人: 祁巍 地点:主楼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