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最近,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命名“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接此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教职工中,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组织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同时,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请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7月4日前报校工会(同时将“申报名单统计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电子信箱:xgh1218@126.com)。
一、 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直系(指家庭成员有血缘关系的,如:本人、父亲、祖父或祖母;本人、母亲、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余均不视为直系)连续三代(含三代)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学校证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学一线。
2、参评本人获得过设区市(地)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三育人标兵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3、教育世家为双(多)子女,子女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分别单独申报。
附件:关于命名“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
u/cms/hbbugh/201607/01090204ho29.doc
河北大学工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