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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分工会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3-27 点击:

    各分工会委员会:

    近五年来,我校各分工会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党委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在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我校的建设与发展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校各级工会组织任期将满,面临换届选举任务。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各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建设,为召开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好准备的一件大事。各分工会委员会必须高度重视,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工会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工会委员会机构设置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分工会委员会设置如下:

    校直机关分工会委员会

    直属单位分工会委员会

    医学部机关分工会委员会

    文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历史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新闻传播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经济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管理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教育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法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艺术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建筑工程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药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基础/临床医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护理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公共卫生医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中医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工商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宋史研究中心分工会委员会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公共外语教学部分工会委员会

    体育教学部分工会委员会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图书馆分工会委员会

    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分工会委员会

    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分工会委员会

    二、 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以下比例确定:

    会员24人以下(含24人),设组织员1人;

    会员25――50人,委员会由3人组成;

    会员51――80人,委员会由3――5人组成;

    会员81――110人,委员会由5――7人组成;

    会员111人以上,委员会由7――9人组成。

    各委员会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

    三、 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2.热心工会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4.主席人选应年富力强、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5.委员的最大年龄应以能任满一届(每届五年)为原则。

    四、选举原则

    1.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不参加选举。

    3.凡建立委员会的委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青工和女工委员。

    4.分工会可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宣教、生活福利、女工、青工、文体、民主管理等委员;委员3人的设主席1人,5人以上的可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

    五、选举程序

    1.提名推荐候选人。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并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2.确定正式候选人。对提出的候选人预备名单,经会员大会预选或通过协商的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

    3.正式选举委员。召开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通过方式进行选举。

    4.选举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可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5.选举结果报校工会批准。

    六、工作要求

    1.选举工作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由现工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在召开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本届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3.严格按照选举原则和程序,按时完成选举工作。

    4.各选举单位于4月1日前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校工会委员会,电子版发xgh1218@126.com,纸质材料疫情后上报。

    附件1: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

    附加2:关于XXX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的报告(模板)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